播卡金矿勘查造假始末 |《探路密钥》文章选登
播卡金矿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产于前寒武系昆阳群的构造破碎带中,勘查前有小规模民采。
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是在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一家初级勘查公司,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帕特森是一位老资格的地质学家。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1995年进入中国寻求合资勘查项目,为最早进入中国的加拿大初级勘查公司之一。早期在内蒙古、黑龙江、云南等省(区)寻找金矿和铂钯矿。
2002年,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和云南省核工业地质局209队建立了合资勘查企业,即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双方分别占有90%和10%的权益。云南省核工业地质局209队投入云南东川播卡地区3块探矿权,共157平方千米;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投入310万美元。根据合资协议法,计算出探矿权的价值为34.4万美元,当时约合283万元人民币。
2005年底,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宣称,共完成156个钻孔,累计进尺6.2万米。以50米的孔距,控制了1号、7号和8号矿体。一家咨询公司根据这些资料,以金0.5克/吨为边界,提交了初步评估报告,估算出了确定加推测资源量,约150吨金,品位2.88克/吨。再由另外一家咨询公司进行资源量复算和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年产黄金20万盎司,成本143美元/盎司。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连续发布找矿新闻,使该公司的股价由每股1加元上涨到20加元,引起了世界上大型矿业公司的关注。
在云南播卡找到大金矿的消息,在矿产勘查市场引起了不小反响,曾在PDAC大会上作为全球的重要找矿成果介绍,也为国内媒体广泛报道。获得了2006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颁发的“最佳国际合作勘探奖”。同时,引发了东川附近的矿产勘查的“地区效应”。国内外的地勘单位、勘查公司涌入周边地区,在昆阳群和会理群分布区获取矿业权,开展勘查。有一家加拿大的初级勘查公司,就花了不小代价,获取了紧邻播卡的拖布卡探矿权,开展勘查。
2007年7月19日,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的独立董事发挥作用,播卡金矿勘查的问题东窗事发。公司发布新闻公告,宣称“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撤回以前发布的关于播卡金矿项目的成果,将在近期内加以复查,公布结果”。成立了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复查播卡金矿项目有关问题。聘请独立的矿业咨询专家,参与复查勘查的合规性和结果,初步确定了播卡项目的管理控制程序存在不足。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撤回以前公布的所有勘查成果,不再作为市场评价的依据。
公告发布后,引发恐慌性抛售,造成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的股价放量暴跌,下跌80%。在云南勘查金矿的其他外资勘查公司,也受到拖累,如亚洲现代、美星的股价同时大幅下挫。
2007年8月27日,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再次发布新闻公告,宣布经独立勘查地质学家的初步核实,播卡项目的金资源量,要大大少于以前公布的金资源量数据。经查,钻孔和坑道采样和化验的原始数据都没有问题,是人为故意篡改数据库,从而扩大了矿体,提高了金品位。
由斯诺登矿业咨询公司的独立勘查地质学家按NI43-101条款的要求,对播卡金矿项目的资源量进行了估算。未经高品位处理,估算金的资源量18.5吨,平均品位1.6克/吨。资源量为原报的12.3%,品位为原报的55.6%。
人为和故意篡改数据库的行为,在全球矿产勘查界引起很大震动。矿业杂志、报刊、网站发表大量文章和评论,对播卡金矿勘查风波进行评述。有的将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的播卡金矿骗案,与10年前“布桑金矿”的世纪黄金勘探骗案相提并论。
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的播卡金矿勘查骗案,是对矿产勘查界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之一,从中可以引申出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对矿产勘查市场运作,必须实施有效监控。矿产勘查开发属于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长周期的产业,矿产勘查载体是探矿权,它以矿体的参数体现其价值,并具有隐蔽性。因此,必须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的运作,实施有效的监控,才能保障市场的平稳运行。在“布桑金矿”世纪黄金勘探骗案发生以后,为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加拿大证券委员会发布了矿产项目披露国家标准,即具有法律效力的著名的NI43-101。播卡金矿勘查事件的出现,说明杜绝重大的勘查造假欺诈行为,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困难的任务。当前,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对其实施有效的监控,是保障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首要课题。
第二,数据资料的真实性是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核心问题。“布桑金矿”事件和播卡金矿事件的共同点,都是向投资者、向市场提供了虚假的数据资料,从而搅乱了市场,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对市场实施有效监控的核心是保障勘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由于矿产勘查的探索性,对一块探矿权的找矿前景和价值可以有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评价和认识。但描述探矿权的数据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代表性的。否则,将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造成致命的损害。对于矿产勘查项目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问题,必须引起我国矿产勘查市场的高度重视。
第三,我国高风险矿产勘查公司创业板上市融资,条件尚不成熟,尚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西方国家风险勘查公司的上市,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尚难避免“布桑金矿”和播卡金矿这样的恶性事件。在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的评估等市场中介不完善,才起步不久;对监控数据资料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的合资格人制度,尚未建立;商业性矿产勘查信息渠道不通畅、不对称;证券金融机构,缺乏矿产勘查的专门人才和经验等因素。笔者认为,当前,对于高风险矿产勘查,在国内拟议中的创业板上市融资,还要假以时日。
参考文献
刘益康.播卡金矿勘查事件的启示[J].国际动态与参考,2008(3).
刘益康.播卡金矿勘查丑闻[N].中国矿业报,2009-02-14.